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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陳敏鳳指馬英九收2億獻金判免賠 總統府:未能導正名嘴歪風



政論節目名嘴陳敏鳳去年指控總統馬英九收受電子業2億元案,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8日一審判決陳敏鳳免賠。正陪同馬英九出訪的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,雖然判決內容足可證明馬英九清白,但法院賦予陳敏鳳較低的查證義務,馬英九對於判決結果「未能導正名嘴不實爆料的歪風」,仍然感到遺憾。

陳敏鳳去年在《美麗島電子報》發文,指國內電子業大亨在2007年一場餐會上,集資捐給馬英九2億元政治獻金,並由馬的核心幕僚收受。馬英九以陳敏鳳所述不實,提告要求賠償1000萬元,並在四報刊登道歉啟事。台北地院18日判馬英九敗訴,陳敏鳳免賠;正在出訪的馬英九已透過律師洪文浚,表示將會上訴。

洪文浚則表示,本案經過特偵組及法院之調查及審理後,均可證明陳敏鳳所稱電子業集資捐款2億元並非事實;法院雖然認為陳敏鳳有消息來源,但所謂消息來源卻只是前立委劉文雄轉述的流言,陳敏鳳絲毫未再進行任何查證,便將所聽到的不實訊息逕行散布。洪文浚強調,如果此種以訛傳訛的行為受到法律許可,則名譽權的保護幾乎成具文。

陳以信轉述 馬英九對免賠感到遺憾



而陳以信18日晚間更進一步轉述馬英九態度,對於名嘴免賠的判決結果表示遺憾。

陳以信指出,之前針對馬英九遭指控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案,特偵組曾以近6個月時間,傳喚110名證人,調閱當事人三親等以內親人所有銀行帳戶資料10萬筆,並調查57個相關機關,在去年6月間以查無不法簽結,還給馬英九清白。

陳以信強調,不論是告周玉蔻案、段宜康案或陳敏鳳案,法院判決都與特偵組認定相同,充分證明馬英九是清白的,並未收取不當政治獻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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