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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政治介入我們,是我們介入政治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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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媒體至今揭露新課綱制定過程沒有偏離事實,對於這樣的行政瑕疵未置一詞,一味責備孩子們衝進教育部不夠理性,衝進部長室是違法,這樣公平嗎?對一個產生過程有程序瑕疵的課綱,和沒有程序瑕疵的課綱同樣對待,賦予相同的效力,然後說這樣已經很好,請問這是哪一種教育態度?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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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雖然已經好幾個月覺得這些高中生們似乎有點孤單,因為對他們聲援的聲音都是斷斷續續,警告政府要注意高中生上街頭這個事件的聲音,沒有引起很密集的迴響,但是卻也始終沒有覺得自己必須積極和任何人討論這件事。一直到林冠華輕生的噩耗傳來,才覺得非常難受、非常自責。才發現自己幾個月的不作為,和這一條年輕生命的殞落,脫不了干係。覺得自己是共犯的感覺,實在太難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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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檢察官們不是看盡成千上百罪大惡極的犯罪人嗎?衝進部長室這樣的行為,是在違法行為光譜上的哪一段?是在甚麼情境下發生的?責付給家長或者限制住居已經可以了,有必要交保嗎?看著孩子們在司法程序面前發抖,很過癮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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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15年8月3日週一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11時05分









    • 國民黨如果不是全黨陷入找尋總統候選人的歇斯底里,如果嚴肅地面對反103課綱的訴求,如果積極和反對的聲音溝通,這些孩子們哪裡需要在重重的挫折中累積憤怒?



      怎麼可能還有人呼籲政黨把手拿開?政黨這個時候不積極處理,還要等到甚麼時候?怎麼可能還有人指責這些高中生遭人操控?怎麼還可能有人警告不要見獵心喜、進行政治操作?難道沒有看懂?林冠華用生命抗議的,不就是你們大人都沒有把我們當回事、都沒有在聽我們說,你們大人沒有理會我們,對於我們應該學習甚麼這件這麼天大的事,你們所有大人袖手旁觀,你們假裝中立,為了你們的選舉,為了你們的奪權風險,你們任憑我們在街上嘶吼、哭泣!而你們還敢說我們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



      搞政治鬥爭的人,一天到晚恐嚇別人不要把手伸進校園,其實只有他們一天到晚在校園玩政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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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原來清帝國管轄的所有領域,其實中華民國從來沒有全部管轄過,從中華民國成立的時候,一直到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的時候,原來清帝國管轄的所有領域,始終在各種軍事力量之間進進出出,期間還包括外國勢力。所以中華民國憲法公布施行的時候,並不知道自己在第四條所規定的固有疆域有多大,至少中國共產黨控制地區,不在其內。那麼主張制定課綱要根據歷史,不是根據憲法的人,在固有疆域這一點,正好站在理上。





      中央社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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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如果所謂根據憲法制定或修改課綱,說的是首都在南京,姑不論首都在哪裡根本沒規定在憲法裡面,自以為第四條規定的固有疆域很清楚的人,應該也沒有辦法直接引用憲法說明固有疆域在哪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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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在不知道要根據憲法修改課綱的人,到底在說甚麼?要根據憲法哪些條文制定或修改課綱?如果認為課綱本來就是行政權所管轄,那麼請問國民基本教育應該讓下一代學習的事物、知識,是不是這個國家的重要施政事項?如果不重要,為什麼要加入強制規範?那麼立法權能不能介入呢?該不該介入呢?這在憲法裡面可是有規定的。

      中華民國憲法在民國36年公布之後,有真正的施行過嗎?沒真正用過的憲法,用起來會是甚麼樣子,可能知道嗎?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的時候,台灣人民表面上有、實質上沒有參與,還沒來得及拿到台灣來用,就已經戴上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」那個面具 (1948年5月10日公布實施),這個面具一戴,就戴了43年,直到1991年5月1日廢止。至今經過7次修正,通通叫做憲法增修條文,有增加、有取代原來憲法本文的條文,所以整部中華民國憲法根本難以一目了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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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假設高中生們衝進部長室,部長是端坐在裡面的,是不是會請大家坐下,不要生氣,先喝杯茶?那麼會有破壞行為嗎?教育部長沒有鎮守教育部,保護教育部的財產,連高中生都有能力進去破壞,在提告高中生之前,不是應該先被追究怠忽職守的責任嗎?當然連教育部長可能根本看不在眼裡的高中生,都能讓教育部長進退失據,結論不是很清楚了嗎?



      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許玉秀專文-個年輕生命消逝之後-風傳媒-0218000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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